代理记账 清理乱账 财税资讯 关于南大
政策法规专栏
江门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可以部分放弃免税?
来源: 发布日期: 2022-05-31
    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,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一系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,其中明确相关税收事项。今天小编带您了解一下,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可以部分放弃免税?

    小规模纳税人不涉及进项税额抵扣问题,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下游企业抵扣要求,对自己取得的适用3%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,部分享受免税政策,部分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。

    纳税人放弃免税无需提供书面声明材料,在开具3%等征收率发票时系统会记录纳税人未开具免税发票的原因。

    政策依据:
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》 (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)
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》 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)
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6号)

    案例解析:

    一家制造业小规模纳税人,全部销售额均为销售货物,适用3%征收率。预计2022年4月份销售额80万元,其中30万元下游企业要求开具专用发票,其他的50万元下游企业无特殊要求。该公司可以针对30万元收入放弃免税、开具征收率为3%的增值税专用发票,按规定计算缴纳0.9万元增值税;其余的50万元销售收入,仍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,开具免税普通发票。


免责声明:简讯内资料为网络资料整理,本公司明确排除因使用和引据资料而引起的任何责任,图片源于网络,侵权请联系删除。

编辑:

推荐资讯